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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到南宁货运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可以作为相应的制度进行原则性规定

来源:http://www.xiningwl.cn/newsL/ 发布时间:2014-11-03 点击数:


    我有一些期待:第一,电子商务立法既要关注交易活动,也要关注平台治理。也可以考虑以产业促进法的角度,在涉及电商发展的重要问题上设置公平、上海到南公开的决策制定程序,引入第三方评估环节等。促进发展保障交易安全的第三方服务。现在的电子商务争议案件主要是电子证据。当事人受举证条件所限,权益维护受到影响。我认为应该立法促进第三方认证、电子证据固化平台的发展,协调公证部门提供更多更新的证据固化服务。
    立法模式上建议是协同立法,有意识提前去布点,已经成熟的可以列入法律规范,尚未成熟的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兼顾考虑多界别的诉求。电子商务法,从根本目的上来讲应该不是约束电子商务,而是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让所有的交易者能够预见其交易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合法交易的交易行为得到法律保护。从中国现行法律上也不是说对电子商务没有涉及,只是散落在各个法律当中,有很多是矛盾的。
    广义上讲,电子商务法涵盖电子商务“三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产生的法律问题,在立法中,应聚焦原则性的内容,不求“大而全”。具体来讲,《电子商务法》核心的制度应该包括电子商务的市场管理、电子合同、身份认证和平台责任,还有跨境电子和产业促进保证等内容,像个人信息保护、上海到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可以作为相应的制度进行原则性规定,细的东西都可以放在各个部门法中。 

http://www.xiningwl.cn/zhuanxianthree.htm

http://www.xiningwl.cn/zhuanxianfou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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